2009年2月22日 星期日

蹺家無罪,頂嘴有理!

今天在教會兒童才藝班和小朋友講耶穌十二歲上聖殿的故事。說實在的,這個故事我自己到現在也還搞得不是很懂。或是說,現在「市面上」的解釋都很難讓我覺得合理。
好吧!我多少可以體會那種...某些作為超出父母理解範圍的小孩的感覺(這一點,只要試著回想跟父母解釋碩士論文主題的困難度即可),但是一個跟父母走散了三天的十二歲小孩,在父母終於找到他,問他「為什麼這樣對我們呢?我們都急著找你啊!*」的時候,竟然回答「你們為什麼要找我?(難道)不知道我本來就該在這裡嗎?**」再怎麼說都有點欠打(也因為如此,今天講到這一段我只好含糊地矇混過去)。
不過我倒覺得,真正該聽這個故事的,是小朋友的家長們和幾位「元老級」的主日學老師。畢竟如果這裡面誰的小孩走失了三天才被找到,他們應該不會只是「為什麼這樣對我們呢?」這麼一句,更不用說把自己其實並沒有搞懂兒子(有點欠打)的回答這件事「存在心裡***」。如果哪天,這個小孩也成了個相當偉大的人,這件事不小心也被記了一筆,跟兩千多年前的瑪莉亞比起來,未免就顯得21世紀的家長反而食古不化啦!

*"...why have you treated us like this? Your father and I have been anxiously searching for you." Luke 2:48(NIV)
**"Why were you searching for me?...Didn't you know I had to be in my Father's house?" Luke 2:50(NIV)
***...But his mother treasured all these things in her heart. Luke 2:51(NIV)

2 則留言:

kuiz 提到...

阿哈哈,真的很幽默耶這篇。
有時候我跟小朋友講聖經故事,
有些橋段我也常常都矇混過去的其實,
因為怎麼解釋都很難解釋實在是.....

大煙 提到...

恩恩
果然很難解釋啊
哈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