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9月6日 星期日

海邊野餐最高!─ 野餐菜單(一)


今天下午臨時決定晚上要到海邊野餐。

事實上,光是海邊野餐這種事可以用臨時決定的就已經很囂張了,但這種事在花蓮真的一點也不難。只要出門買個排骨便當加一罐飲料,再多騎5分鐘的車到海邊就好了。可是今天我們是認真的,野餐嘛!還拿個筷子在那邊扒便當多沒感覺,當然最好是用手抓的食物,像手扒雞之類的...(謎:其實根本就是已經烤了雞才決定要到外面吃的吧?!)。

平常日正當中時總是空無一人的北濱公園,傍晚時倒是相當熱鬧,三面沙灘排球場都是青春的肉體(咦?),自行車道上還不時有騎車、散步的人三三兩兩地經過。涼亭下的野餐桌維護得算是相當乾淨,因為已近傍晚沒什麼陽光,我和H還有H媽選了涼亭外視野比較好的桌子坐下來,配著慵懶的爵士樂和漸暗的天光悠閒地享用晚餐,然後在初昇的月光下沿著海邊散步。

錯!!!!!這種浪漫的幻想根本就不可能實現。雖然「漸暗的天光」之前都是事實,但這兩位女士真是實力驚人!一整隻烤雞在談笑風生中,竟然瞬間化為一堆白骨,而且還連帶解決了3杯現打果汁、3個梨子和一些馬鈴薯沙拉,這整個過程,總共只花了不到30分鐘,中間H媽還一度把塞在烤雞肚裡的檸檬看成魯蛋,差點想拿起來吃掉。吃完之後,由於H一直喊著「真的吃太飽了、真的太飽」,H媽才提議「那我們去走一下,順便看那邊有垃圾桶的話把垃圾拿去丟」...。

不過無論浪不浪漫,本次野餐大成功是個事實,傍晚的北濱不但涼風徐徐,連小黑蚊都很識相地難得沒有來攪局。這個台味十足的烤雞也再次成為H媽(也就是傳說中的嘴刁試吃員#2)的指定項目。


全雞1隻(去頭、腳、內臟)
醬油1/3杯、酒少許
白胡椒、鹽 少許
檸檬 半顆
蒜頭 2把



1.烤箱預熱至200°C,雞用醬油、酒、白胡椒、鹽稍醃一下
2.起油鍋將蒜頭一把用小火稍微炸軟撈起
3.全雞下油鍋,翻面3次炸至表面整體呈金棕色
4.烤盤底鋪(生)蒜頭一把,將炸過的雞(雞胸朝上)放在蒜頭上
5.雞肚子內塞入炸過的蒜頭、半顆檸檬,將剩餘醃料淋上後入烤箱40~50分鐘即可

炸過的表皮會把肉汁完全包在裡面,烤的過程又把表皮的油帶走,所以烤好以後外脆內多汁,絕對不適合在上桌前切開。吃的時候可以沾點胡椒鹽,我個人偷偷地覺得,吃起來跟記憶中的香雞城手扒雞有80%以上的相似度啊!

6 則留言:

Unknown 提到...

大姊,我有問題
我在家裡煮東西都捨不得炸
因為炸完以後那個油就不知道要幹嘛= =

gananish 提到...

把渣濾掉,油留起來放涼(不用冰)
下次要炸東西加一部份新的油一起炸
大概可以用3-4次沒問題
之後可以拿去打成皂用來洗碗洗衣服

當然要重覆使用或打皂的前題
就是你用的是植物油
而且沒有大量炸味道太重的東西
(想像一下臭豆腐香味的洗衣皂...)

炸東西的油千萬不能省
油放得少不但炸不好看
炸物也會吸附更多油
吃起來不但更不美味也不健康

大煙 提到...

你...什麼時候可以過來?
你家那隻有在看這邊嗎?
這樣光天化日之下拐騙良家婦女沒問題吧?

gananish 提到...

婦女是我,可是良家是高進,
請問你是要拐騙哪一個呢?
(還是要兩個一起? XD)

認真的女人最沒力 提到...

說到野餐這件事啊~
我們一家人可都是常常囂囂張張的帶著一整隻烤雞+泡麵+可樂取南安野餐的哩~
(沒錯!就是那麼遠...)
早上的早餐吃的真開心
從慶修院開到那還真是不近啊....
(怎沒人想在我家這邊開間好吃點的早餐店哩)
希望有空可以常去^_^

gananish 提到...

南安耶!我的媽呀!真的是有夠遠。
不過...花蓮就是這樣一個讓生活變得奢侈無度的地方啊!
而且跟某個吃個鬆餅得先領號碼牌
還要等上三四小時的奇怪城市比起來,
慶豐到美崙,其實還算是一種幸福的距離感吧?! :p